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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常识

发布时间:2018-08-01 11:11:55  来源:母婴培训网  浏览:   【】【】【
1.什么叫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采取保密措施的方式有哪些?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3、哪些

1. 什么叫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采取保密措施的方式有哪些?

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3、哪些信息可以成为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4、哪些行为属于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

(1)盗窃、利诱、胁迫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4)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述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5、请求保护商业秘密有哪些途径?

商业秘密的权利人认为其商业秘密被他人侵害的,可以请求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对被申请人违法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将给权利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的,应权利人请求并由权利人出具自愿对强制措施后果承担责任的书面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扣留被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2)责令被申请人停止销售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产品。

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侵权物品可以作如下处理:


(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
(2)监督侵权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

责任编辑:母婴培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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